阿塞拜疆要求电子烟上须标注警示信息

7月25日,据fed.az报道,阿塞拜疆政府正要求所有电子烟在包装上必须用阿塞拜疆语标注潜在的健康风险,以符合现行法规。这一举措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确保人们获得必要的信息。

该国经济部门附属的反垄断和消费市场监管机构(Antiinhisar v? ?stehlak Bazar?na N?zar?t D?vl?t Xidm?ti)接到了一份关于电子烟在包装上缺乏阿塞拜疆语重要信息的投诉。

根据阿塞拜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零售商(生产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与其所销售的商品特性、购买条件、商品的使用、储存和安全使用方法相关的必要和准确的信息。根据该法律的第13条第1款,这包括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使用特性、获取条件、商品使用、储存和安全使用的方法和规则的必要和准确的信息。

根据该法律的第13条第3款,还有《阿塞拜疆共和国国家语言法》的第7.4条和《关于阿塞拜疆共和国商业、公共食品、家庭和其他服务规则》的第5.8条,从其他语言翻译成阿塞拜疆语的标签和商品名称的解释说明必须与其它语言并列。

此外,根据《限制烟草制品使用法》,所有烟炉和电子烟都与烟草制品一样受到法律的限制。根据《烟草和烟草制品法》第14.3.4条的规定,所有进口的烟草制品,包括一次性的电子烟,在其包装上必须有阿塞拜疆语的警示信息,告知公众有关其对健康的有害影响。

阿塞拜疆要求电子烟上须标注警示信息

阿塞拜疆位于西亚,濒临里海和里海的东岸。它与俄罗斯、格鲁吉亚、亚美尼亚、伊朗和土耳其等国接壤。首都为巴库,是全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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