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通过新法规 无许可证生产电子烟将被处以罚款或劳教

7月25日,据俄罗斯议会报报道, 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含尼古丁产品监管一揽子法律(第310899-8号、第 310855-8 号、第 1123777-7 号)。

俄罗斯电子烟新规

法案规定,自2024年3月起,对烟草和含尼古丁产品的生产、储存和流通实行许可证制度。如果没有许可证,设备将被没收,公司将被处以最高一百万卢布的罚款。大规模地下生产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劳教。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只有获得许可证才允许生产、储存和供应卷烟和尼古丁产品。如果许可证不存在或已暂停,则应封存该设备。零售销售不受许可要求的约束。政府计划通过一个特殊的监控系统来跟踪烟草和电子烟的营业额。

根据政府制定并于7月25日通过的修正案,将在行政违法处罚法典中新增一条关于违反对烟草制品、烟草和含尼古丁产品以及其原材料生产的要求的新条款14.67。

如果违法生产没有获得许可,对于公职人员将面临15-30万卢布的罚款,对于公司则为30万到100万卢布不等的罚款。同时,所制造的产品、设备、原材料和半成品将被没收,公司的运作可能会被暂停两到三个月。

对于个人非法生产或流通卷烟和电子烟,将面临30至50千卢布的罚款。那些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人,例如在商店销售假冒产品的销售员,不会受到惩罚。

根据法律(法案编号310855-8),从明年四月开始,将对在烟草和尼古丁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大规模违法行为引入刑事责任,对此将处以50万到100万卢布的罚款,或处以相当于一到三年收入的罚款。同时,还可能被判处三年强制劳动以及同样期限的监禁,并丧失担任特定职务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典(法案编号1123777-7)中,议员确立了有关实物证据的规定,即从非法交易中查获的烟草制品、电子烟、其他类似产品以及用于制造它们的设备应当进行拍照或录像,并加盖封条。在调查员和侦查员作出决定进行必要的调查期间,这些证据将被保留,并在调查结束后销毁。

国家杜马国家建设和立法委员会成员尼古拉·布赖金表示:

“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正在根据地区法院进行明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部法律(第 1123777-7 号),代表们规定,对从非法流通中查获的烟草制品、电子烟、其他类似产品及其制造设备等物证进行拍照或录像并密封。在进行必要的研究时,根据审讯者和调查员的决定,将其转移保存,调查结束后将其销毁。

安全与腐败控制委员会成员比苏丹·坎扎耶夫强调,完善反烟立法对于保护公民健康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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